打开Google的时候,用户会立马注意到LOGO和搜索框。
2017年,单纯的流量思维某种程度上会成为短视频创业者的“坑”,二更创始人丁丰就将“流量=变现”视为误区,因为在商业变现上存在无效流量。 做联盟,需要平衡好各个小伙伴的利益关系,实现共赢非常不容易。
当然,不是说冷门的东西就一定没机会,但是鼓励大家去做热门、需求旺盛的东西,肯定算不上是什么错误吧? 错误之2 作为一个内容产品,它的获利方式大概就3种,第一种叫做广告,第二种叫做电商,第三种叫做知识付费。
我们和他前前后后交涉了一个月,写了好几版BP,做了详尽的财务预算和可行性分析。 为什么要听你来讲这个的故事?难道你不应该给我分享一些如何拿到几个亿投资的例子吗?至少也得几千万啊?你们几个人忙活了好几年,仍然是个小团队,做着一个「小而美」的产品,很自豪吗?你们的野心呢?创业的目标难道不是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吗? 好吧。